12月10日,《中国外商投资发展报告2019》(以下简称《报告》)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布。《报告》选取30个FDI(国际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简称FDI)流入较多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评估后发现,2018年中国的FDI综合营商环境排名第7位。FDI潜力指数为44.67,排名第10位。中国外资营商环境指数在近十年间稳定地保持在前十名,且未来还具有相对稳定的FDI吸引力和引资潜力。
改革开放后中国逐渐扩大外商直接投资市场准入的区域和产业空间,2018年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增至1390亿美元,自1992年以来连续27年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报告》总结了40多年来中国在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方面的经验,包括:根据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对外商投资实行渐进式开放;吸收外资与提升自力更生能力相结合,在开放中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升级;吸收外资与体制改革相结合,外商投资倒逼改革等。
新时代中国正谋求塑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靠制度创新、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培育吸引外资的新优势。《报告》选取30个外商直接投资流入较多的国家和地区进行评估,2018年中国的综合营商环境排名第7位,是排名最靠前的发展中国家。
《报告》指出,当前中国吸收外商投资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已发生深刻变化。就国内而言:经济正从高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产业结构升级替代了工业化加速扩张,高企的要素成本替代了廉价生产要素,正从政策性引资为主向制度性引资为主转变。就国际而言:逆全球化倾向抬头,发达国家制造业大规模外移转变为谋求制造业回流,国际经济格局加速重构,一些国家谋求变革国际经贸规则,建立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规则体系。
《报告》认为,国际经贸规则变迁将深刻影响国际投资行为和我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活动。因此,我国还要在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改善上持续下功夫。
《报告》指出,主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继续努力改善FDI营商环境,积极吸收利用外资,是有效应对时代变局的根本出路。
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中国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并不断扩大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已形成涵盖沿海、内地及沿边的多层次自贸试验区体系。
《报告》认为,外商投资法使中国拥有了统一的外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中国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迈出了坚实一步。自由贸易试验区不仅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区域,也对推动全国范围的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发挥着引领示范作用。
《报告》指出,为进一步提升吸引外资的国际竞争力,中国还需要从五个方面发力:一是与国际高标准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规则对标,二是规范政府补贴,三是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四是遵循竞争中立原则,五是改进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在具体举措上,《报告》提出,要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FDI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吸收外资的国际竞争力。具体来看,在完善市场化FDI营商环境方面,需进一步提高负面清单管理的可操作性和透明度,加快对接国际行业分类标准,切实放宽服务业准入限制,规范和完善负面清单的内容与形式;在完善法制FDI营商环境方面,则亟需出台与外商投资促进、保护与管理法制相衔接的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实施细则;在完善国际化FDI营商环境方面,要主动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提高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促进内外资公平竞争。
与此同时,还要因地制宜设计精准导向的区域引资政策。《报告》指出,中国区域发展存在差距,经济发展水平和阶段不同,东部地区自贸试验区FDI综合竞争力优势明显,而中西部地区自贸试验区FDI综合竞争力相对不足。需因地制宜的设计精准导向的引资政策措施。
据了解,此次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连续第9年发布外资报告。《报告》围绕吸引外商投资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变迁,评估目前我国外商直接投资的营商环境及其影响,并从国际规则、政策法规、市场因素、区域以及行业等多个角度,分析我国吸引外资营商环境的改善情况以及未来的政策取向,深度解读了大变局中的外商投资热点问题。
以上信息由经济带网—经济自由贸易区小编整理,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链接或以其他形式的复制发表、使用,必须注明信息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否则与本网无直接责任。